共用下水管堵塞,12戶各賠一萬三!物業無責,不賠償!
近日, 貴州省荔波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 相鄰污染侵害糾紛案件 小區某樓棟公共排污管道堵塞 引發業主家衛生間污水外溢 導致該業主家財產遭受損失
原告業主將同單元共同使用該管道的 十一戶業主及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一審判決 物業公司已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 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無法查明垃圾為哪一戶所丟, 適用過錯推定原則, 原告與11個被告 各承擔13404.58元賠償費用。
11戶業主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基本案情
原告與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均系某小區商品房業主,但原告房屋全部裝修好之后還未入住。
某日,原告接到某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電話,告知其房屋被水淹,原告趕到并與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開門進去后,經檢查系原告主臥室衛生間公共排污管道堵塞導致糞水倒灌回流,造成原告家中全部被糞水淹沒,沙發、壁柜等家具損壞。
后被告某物業公司安排人員進入一樓住戶家中對堵塞的公共排污管道進行破管疏通,破管后發現該管道系被水泥、沙子等建筑垃圾堵塞,同時在建筑垃圾中還發現一個袋裝洗發液的包裝袋。
該事故可以確認排污主管道堵塞顯然與個別業主使用不當存在因果關系,但無法確定堵塞排污主管道異物的直接來源,也無法查明具體責任人。
原告因損失問題與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協商未果后,便將同單元共同使用該管道的十一名業主及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排污管道被堵,說明有業主使用不當,對房屋未能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經疏通發現堵塞物是不能流動的異物,既有建筑垃圾也有生活垃圾,堵塞物是裝修過程中的遺棄物長期留在主管道內,日積月累導致主管道過流面積減少。
排污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糞水倒灌的主要原因,系因該單元住戶對排污管道使用不當的侵權行為所致。
已裝修入住的業主,不能排除將非正常污物落入下水道的可能性,但無法查明垃圾為哪一戶所丟,也難以確定責任大小。
在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時,除非業主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因原告及十一被告均不能舉證證明其未實施侵權行為,故本案屬于共同危險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
既然查不出具體是誰使用不當,應適用過錯推定原則,除一樓已入住和三樓以上尚未裝修入住的業主外,其余12戶業主(含原告)應當平均承擔侵權責任。
共用排污管雖屬于公共設施,應由被告某物業公司進行保養維護,但該排污管道位于業主主臥衛生間內,致使被告某物業公司無法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
被告某物業公司在接到業主反映后,已積極配合進行事故排查、通知原告、對管道進行破管疏通,最終查找到污水倒灌的原因,其已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且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某物業公司在本次損害中存在管理失當的重大過失行為,故被告某物業公司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通過鑒定意見與評估報告,法院最終確認原告的損失為160855元,原告與十一個被告應承擔的賠償費用為13404.58元。
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不服提起上訴,黔南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示
公共排污管道是業主排放污水的渠道,由同棟樓同一單元同戶型的業主一起使用,共同受益,并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分責的義務。
業主應當正確合理使用公共排污管道,以免因侵權發生時無法查明具體責任人,又無免責事由而需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溫馨提示
下水管道堵塞引起的污水倒灌,因責任人較難界定,會給受損業主后期追償造成巨大難度。
依據《民法典》相鄰權相關規定,樓下業主戶內主管道堵塞造成損失,其樓上住戶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追償過程浪費時間、耗費金錢,也大大影響了鄰里之間的和諧關系。
為了避免鄰里之間不必要的損失,減少煩擾和糾紛,物業呼吁廣大業主/住戶朋友,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一起抵制不文明的行為,共同維護和營造良好的公共生活環境,攜手共建文明和諧的溫馨家園!
1. 如您家正在在裝修,請告知裝修工人禁止將水泥漿、大白膏、塑料漂浮物等雜物倒入廚房或衛生間管道內。
2. 請勿將食用油脂和蔬菜殘渣倒入下水道。食用油脂和蔬菜殘渣是導致下水道堵塞的原因之一,周邊業主如若進行餐飲業經營,必須按照物業要求建立隔油池,并對其使用范圍及影響區域定期進行下水道的除油清渣處理,蔬菜殘渣等作為生活垃圾進行回收,請勿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3. 請勿將衛生紙之類的物品一起沖入下水道。很多紙巾、紙尿布以及洗鍋用的塊棉、鐵紗、洗碗布等大塊異物直接倒入下水道,既不能溶解也不易被水沖走,堵在下水彎頭處,天長日久導致下水道不暢甚至完全堵死。如果不慎將異物倒入下水道,請及時清理,以免影響日后的正常使用。
4. 請勿將汽油和稀釋劑等倒入下水道。如果將汽油或者稀釋劑等揮發性高的危險品倒入下水道,可能導致爆炸等危險性事故的發生,請切記勿將此類物品倒入下水道。
5. 請勿將垃圾扔在雨水溝及窨井蓋內。被扔在道路等兩旁雨水溝里的垃圾,是導致下水道堵塞并產生惡臭的原因之一。
6. 業戶要定期使用火堿或者熱水沖洗一下排水管道。
在整個小區, 管道的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如果整個小區是一個人體, 那么管道就是人體內的血管, 血管堵塞, 整個人也就無法正常地生活、工作。 小區管道堵塞也一樣, 管道堵塞、無法正常運行, 從而影響業主的生活。 為了保持一個舒適清潔的生活環境, 請廣大業主養成一個好的生活習慣, 為我們美好的家園貢獻自己的一點力量。
基本案情
原告與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均系某小區商品房業主,但原告房屋全部裝修好之后還未入住。
某日,原告接到某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電話,告知其房屋被水淹,原告趕到并與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開門進去后,經檢查系原告主臥室衛生間公共排污管道堵塞導致糞水倒灌回流,造成原告家中全部被糞水淹沒,沙發、壁柜等家具損壞。
后被告某物業公司安排人員進入一樓住戶家中對堵塞的公共排污管道進行破管疏通,破管后發現該管道系被水泥、沙子等建筑垃圾堵塞,同時在建筑垃圾中還發現一個袋裝洗發液的包裝袋。
該事故可以確認排污主管道堵塞顯然與個別業主使用不當存在因果關系,但無法確定堵塞排污主管道異物的直接來源,也無法查明具體責任人。
原告因損失問題與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協商未果后,便將同單元共同使用該管道的十一名業主及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排污管道被堵,說明有業主使用不當,對房屋未能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經疏通發現堵塞物是不能流動的異物,既有建筑垃圾也有生活垃圾,堵塞物是裝修過程中的遺棄物長期留在主管道內,日積月累導致主管道過流面積減少。
排污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糞水倒灌的主要原因,系因該單元住戶對排污管道使用不當的侵權行為所致。
已裝修入住的業主,不能排除將非正常污物落入下水道的可能性,但無法查明垃圾為哪一戶所丟,也難以確定責任大小。
在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時,除非業主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因原告及十一被告均不能舉證證明其未實施侵權行為,故本案屬于共同危險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
既然查不出具體是誰使用不當,應適用過錯推定原則,除一樓已入住和三樓以上尚未裝修入住的業主外,其余12戶業主(含原告)應當平均承擔侵權責任。
共用排污管雖屬于公共設施,應由被告某物業公司進行保養維護,但該排污管道位于業主主臥衛生間內,致使被告某物業公司無法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
被告某物業公司在接到業主反映后,已積極配合進行事故排查、通知原告、對管道進行破管疏通,最終查找到污水倒灌的原因,其已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且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某物業公司在本次損害中存在管理失當的重大過失行為,故被告某物業公司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通過鑒定意見與評估報告,法院最終確認原告的損失為160855元,原告與十一個被告應承擔的賠償費用為13404.58元。
被告莫某某、熊某某等十一人不服提起上訴,黔南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示
公共排污管道是業主排放污水的渠道,由同棟樓同一單元同戶型的業主一起使用,共同受益,并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分責的義務。
業主應當正確合理使用公共排污管道,以免因侵權發生時無法查明具體責任人,又無免責事由而需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溫馨提示
下水管道堵塞引起的污水倒灌,因責任人較難界定,會給受損業主后期追償造成巨大難度。
依據《民法典》相鄰權相關規定,樓下業主戶內主管道堵塞造成損失,其樓上住戶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追償過程浪費時間、耗費金錢,也大大影響了鄰里之間的和諧關系。
為了避免鄰里之間不必要的損失,減少煩擾和糾紛,物業呼吁廣大業主/住戶朋友,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一起抵制不文明的行為,共同維護和營造良好的公共生活環境,攜手共建文明和諧的溫馨家園!
1. 如您家正在在裝修,請告知裝修工人禁止將水泥漿、大白膏、塑料漂浮物等雜物倒入廚房或衛生間管道內。
2. 請勿將食用油脂和蔬菜殘渣倒入下水道。食用油脂和蔬菜殘渣是導致下水道堵塞的原因之一,周邊業主如若進行餐飲業經營,必須按照物業要求建立隔油池,并對其使用范圍及影響區域定期進行下水道的除油清渣處理,蔬菜殘渣等作為生活垃圾進行回收,請勿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3. 請勿將衛生紙之類的物品一起沖入下水道。很多紙巾、紙尿布以及洗鍋用的塊棉、鐵紗、洗碗布等大塊異物直接倒入下水道,既不能溶解也不易被水沖走,堵在下水彎頭處,天長日久導致下水道不暢甚至完全堵死。如果不慎將異物倒入下水道,請及時清理,以免影響日后的正常使用。
4. 請勿將汽油和稀釋劑等倒入下水道。如果將汽油或者稀釋劑等揮發性高的危險品倒入下水道,可能導致爆炸等危險性事故的發生,請切記勿將此類物品倒入下水道。
5. 請勿將垃圾扔在雨水溝及窨井蓋內。被扔在道路等兩旁雨水溝里的垃圾,是導致下水道堵塞并產生惡臭的原因之一。
6. 業戶要定期使用火堿或者熱水沖洗一下排水管道。
小區是我家
建設靠大家
大家齊努力
幸福你我他